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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2016年度版主招聘,多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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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7 17:14:1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来吧兄弟,一起玩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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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招新

申请总则:

1.版主应严格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2.版主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上级(督察、管理员等)的指导和管理,随时留意站内短信的事项并进行配合;
3.遵守并执行论坛各种制度,不得带头违反。版主应当首先遵守论坛各种制度,版主应带头遵守版规,不要再像做普通会员那样随意发帖,保持冷静公正的态度,不要用“围观”“观望”等事不关已的词语。
4.论坛每个版块专职版主不超过4人,一个版主最多可同时担任两个版块的版主;
5.同一版面的版主,之间应相互配合,加强沟通,版主之间有协商不能解决或处理的问题,可提请超级版主、管理员处理;
6.版主如果不能履行自己的义务,或遭到大量网友投诉的情况下,管理员有权力提出纠正意见, 直至在发出正式通知后解除其版主职务。

申请条件:

1、有热心,能够热心、平等对待“隔壁网”的每一位会员,积极帮助会员;有耐心,能够耐心处理不规范帖子,严格按照版规处理,不感情用事;有责任心,不能只有三分钟热度,能够一如既往地为论坛服务。
2、有一定的在线时间保证,能够保证每天至少2个小时活跃时间。
3、遵守“隔壁网”总版规及各分版规则,服从上层管理人员的决定,支持论坛立场;
4、对nas技术有比较深入研究、或者对PT有比较熟悉的经验,和论坛管理经验者优先考虑。
5、相关版块的要求(如果版主负责招新,明确自己版块的具体要求)
6、【任职时长】为预计任职时间。
7、注册时间30天以上,发帖30以上,对申请版块十分熟练,能得到大多数会员认可;
     如果对nas和pt有特殊热情那么可以不受本条例限制。

申请格式:

【申请人ID】:
【申请版块】:
【注册时间】:
【在线时长】:
【任职时长】:
【自我介绍】:
【申请理由】:
【管理思路】:


权限义务:

1、版主的主要职能:
1)管理相关版块 :维护版内正常的群组秩序,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文章及时作出处理。版主应亲自参与版面讨论,引导成员发帖方向,联系其他版主和群组管理员。定期举办版块的活动等等。
2)推荐精华帖:对于成员所发表的优秀帖子,版主应予以及时推荐和加分。
3)版主应积极回复版内会员所发的帖子,不允许零点击且尽量避免零回复的文章存在。
4)版主有权在任期内申请辞职。
5)版主不得利用职权给自己的小号或因私人关系给他人加分(包括把账号借出的情况),如若发现,视情节轻重处理,轻则警告,重则降职、撤职!
6)请勿在除版主区及事务区外的板块发布关于论坛管理或事务处理的相关信息,切勿将内部版块信息外泄,违者警告、降职或由管理员做其他处理!
7)见习版主见习期间,出现操作失误或事务性错误,管理员适当延长其见习期。版主出现失误或滥用职权,给予警告、降职或撤职处理!
8)对于工作极不称职的版主,论坛管理员有权罢免其版主职务。

2、版主的责任要求:
1)各版应保证版主,每天至少有一人以上在线。否则视为版主失职。
2)任何版主在其他板块必须遵守该版版规,违者降级。
3)版主若三天内不能上线,需请假,并且需向其他版主交待并按排好工作。
4)如果版主(未请假)在一个月内没上线或没管理论坛的,视为自动辞职!
5)版主在任期间如有重要事宜可申请暂停职务,期限30天,超过期限则需重新申请版主。
6)版主每天必须保证至少3小时在线时间,每月保证至少90小时,超版每月至少120小时,网络问题及请假除外。兼任两个版块版主的操作次数取加和X0.8,兼任三个板块或以上的(回收站除外)则取加和X0.6。在线时间不变。初次达不到标准的给予警告提醒,连续两次达不到标准的降职处理!

见习时间:上任之时起30天,见习期间无威望,转正即可享受论坛版主待遇。
试用考核:由各版老版主带领学习,督察副站长主考核,最后提交管理员。

先设立为一个月的见习版主,时间到期后自动降级为一般会员,到期后请PM我,我会处理。

再次重申一下,版主最主要的工作是管理,是参与论坛的建设,维护论坛良好的次序。是一项长期的、单调的工作,也是一项容易受委屈、受误解的工作,并且没有报酬。
上任的版主或其它管理人员将有一个月的试用期,并将接受会员及管理层的监督。
请回帖时根据上述要求填写
如果厂家有产品免费评测活动,版主有优先权。


此贴不得灌水,违者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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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12

fttbcmLv.8 发表于 2013-7-17 15:28:59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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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bin99Lv.7 发表于 2013-7-17 15:57:36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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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lk001Lv.10 发表于 2013-7-26 14:38:14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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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ngdeng 发表于 2013-7-27 16:44:48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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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ibits 发表于 2014-7-14 00:42:14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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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xp 发表于 2015-3-25 07:58:54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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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in115VIPLv.4 发表于 2016-8-16 14:39:07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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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djli 发表于 2017-2-7 16:27:02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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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kzx3533 发表于 2017-5-14 14:26:15 | 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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