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二维码关注官方公众号
12下一页
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求助/讨论] TTG分享率

2030 24
发表于 2011-11-28 13:27:48 来自手机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来吧兄弟,一起玩一起讨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谁知道TTG分享率过低后是立即被禁掉还是给一段时间可把分享率提高(对干新人)的?

评论24

sto126Lv.10 发表于 2011-11-28 13:44:54 | 查看全部
一般來說 是有一周時間改善 達不到 才會禁用
回复 点赞

使用道具 举报

firefoxqiweiLv.8 发表于 2011-11-28 14:25:10 | 查看全部
你看一下常见问题里面应该有说明,会给次警告的
回复 点赞

使用道具 举报

wosiduyuaLv.8 发表于 2011-11-28 14:27:43 | 查看全部
给一段时间
回复 点赞

使用道具 举报

夏國賢Lv.10 发表于 2011-11-28 14:36:36 | 查看全部
如沒記錯是一周,我那時也好像有這警告(提示)
回复 点赞

使用道具 举报

luoxm@2Lv.9 发表于 2011-11-28 14:55:56 | 查看全部
分享的警告,一直没收到过的
回复 点赞

使用道具 举报

yangxiaoshuLv.6 发表于 2011-11-28 15:39:08 | 查看全部
同二楼{:1_95:}
回复 点赞

使用道具 举报

maschinen 发表于 2011-11-28 18:32:03 | 查看全部
不过新人筒子,要在考核期结束前改善吧?要不就不是警告那么简单了。。。


回复 点赞

使用道具 举报

liusr 发表于 2011-11-29 00:44:27 | 查看全部
警告期限是一周。
回复 点赞

使用道具 举报

dgyangzw@2楼主 发表于 2011-11-29 12:59:22 来自手机 | 查看全部
sto126 发表于 2011-11-28 13:44 一般來說 是有一周時間改善 達不到 才會禁用

那写着分享率过低被ban不知难是不是对新人来说的!
回复 点赞

使用道具 举报

dfanz 发表于 2011-11-29 17:28:05 | 查看全部
一周时间警告,而且即便分享率提高了一周之内还是警告着,如果分享率足够就无视
回复 点赞

使用道具 举报

TreesionLv.8 发表于 2011-11-29 17:53:43 | 查看全部
应该是有一段时间可以改善的
回复 点赞

使用道具 举报

sto126Lv.10 发表于 2011-11-29 21:02:58 | 查看全部
dgyangzw 发表于 2011-11-29 12:59
那写着分享率过低被ban不知难是不是对新人来说的!

分享率過低  到時間不改善 都會BAN 不光是新人
不過 以前好像見到 下太多 上傳太少 被當作吸血用戶直接BAN。。。
感觉你的答案答的还可以!!!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11-30 18:55
回复 点赞

使用道具 举报

lybjay 发表于 2011-11-30 11:50:13 | 查看全部
有一周的时间来改善
回复 点赞

使用道具 举报

shengdei 发表于 2011-11-30 16:56:24 | 查看全部
现在ttg考核还是很容易过的~
回复 点赞

使用道具 举报

SteamCastl 发表于 2011-12-1 00:58:08 | 查看全部
大水管
羡慕啊
回复 点赞

使用道具 举报

芒鞵竹杖 发表于 2011-12-1 13:27:53 | 查看全部
感觉TTG的分享还是很好提高的
回复 点赞

使用道具 举报

lichengyuLv.2 发表于 2011-12-1 13:48:12 | 查看全部
没有这么绝的吧~~~
回复 点赞

使用道具 举报

ddx1234 发表于 2011-12-1 14:33:29 | 查看全部
不知道!!!
回复 点赞

使用道具 举报

xzy726 发表于 2011-12-1 17:44:54 | 查看全部
会警告,第二次警告直接ban
回复 点赞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淘宝小店

邀请码

VIP会员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微信群

投诉/建议联系

support@gebi1.cn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复制和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 关注公众号
  • 添加微信客服
Copyright © 2001-2024 隔壁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4056481号-1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